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;二、评标专家一律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;三、异议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3 日内提出;四、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。